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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政府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

2019-10-11 16:32:04

大美非遗·核心提示:近日,浙江省政府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,“严子陵传说”、“雁荡山飞渡”、“木版年画”、“天一堂中药文化”、“灵隐腊八节习俗”等98项入选。至此,浙江省已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86项(按保护地计为1076项),其中,民间文学7项,传统音乐3项,传统舞蹈7项,传统戏剧3项,曲艺2项,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8项,传统美术14项,传统技艺34项,传统医药6项,民俗14项。

近日,浙江省政府公布第五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,“严子陵传说”、“雁荡山飞渡”、“木版年画”、“天一堂中药文化”、“灵隐腊八节习俗”等98项入选。至此,浙江省已拥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86项(按保护地计为1076项),其中,民间文学7项,传统音乐3项,传统舞蹈7项,传统戏剧3项,曲艺2项,传统体育、游艺与杂技8项,传统美术14项,传统技艺34项,传统医药6项,民俗14项。

此次推荐申报与评审公布,主要呈现了以下几个特点:

一是突出非遗保护的规划性。2005年以来,省政府先后公布了四批省级非遗名录788项,为浙江省国遗项目申报蝉联四连冠奠定了良好基础。本次申报,对每个设区市限定了申报名额,申报额度与前四批省遗相比,大为缩减。各地共推荐申报了10个门类267个项目,初审通过239项目参加评审,公布98项。

二是把握申报评审的严谨性。为确保入选项目的质量,省文化厅在具体项目评审中,秉持科学、严谨和负责的态度,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原则、公平公正原则、程序规范原则和质量第一原则,牢牢把握各个申报项目的历史性、地域性、文化性、濒危性与科学性。

三是强调入选项目的代表性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中的“代表性”,作为立项基本原则,要求项目的核心价值,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、代表性。在具体项目评审中,立足项目的核心价值和影响 力,重点考虑项目的独特性、地域性、传承性和活态性,评选出代表性项目。

四是着眼名录建设的科学性。注重把握项目的源流关系,流布范围,存续情况,强调与前四批省遗项目的关联性,强化非遗名录建设的科学性和保护工作的延续性。

五是形成保护工作的导向性。本次评审特别关注项目保护计划,根据保护单位在保护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,评估其保护能力和水平,真正做到让申报成为项目保护的一次动员和梳理,以实施申报中保护计划来实现保护目标,让申报工作成为保护的前提和基础,形成良好的申报导向,促进我省非遗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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